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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 政民互动?>?“教育领域专项治理”监督举报平台?>?留言须知
留言须知

留言须知

  一、举报受理范围

  1.举报事项属于锡林郭勒盟教育局监管职责范围。

  2.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(名称)、身份等信息。

  3.提供违反教育行政法规具体事实、线索或证据。

  所举报的同一违规行为已受理或处理完毕,举报人举报时没有提供新的事实或线索的,不再予以受理。

  二、注意事项

  1.鼓励实名举报,实名举报人应在举报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(名称)和有效联系电话等身份信息。

  2.举报答复限于我局受理的实名举报。

  3.举报材料要写清楚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人员、发生时间、情节和主要证据等。

  4.举报人应实事求是,不得捏造事实、伪造证据,诬告陷害他人。对于利用举报骗取举报奖励或诬告陷害他人的,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5.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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